

| 第116屆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進口展區招展事宜通告 |
| 發布日期:2015/5/28 15:19:00 點擊數:5523 次 新聞來源: |
以下信息僅供參考,第117屆廣交會資訊將于近期更新,敬請留意。 現將第116屆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以下簡稱廣交會)進口展區招展事宜通告如下: 一、展出時間: 第一期:2014年10月15-19日 第三期:2014年10月31日-11月4日 二、展出地點: 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中國廣州市海珠區閱江中路380號)。 第一期:B區9.3號展廳、A區5.2展廳部分 第三期: B區10.2號展廳部分和C區15.1展廳部分 三、展覽面積: 第一期:1.5萬平方米 第三期:5000平方米 四、參展展品 (詳見附件1) 第一期:電子及家電、建材及五金、機械設備。 第三期:食品及飲料、家居用品、面料及家紡。 五、展位價格: 展位分為光地和標準展位兩類形式。 展位價格:第一期:光地展位價格為3300元人民幣/平方米(最小申請面積為36平方米);標準展位(9平方米,含標準展具配置)價格為32700元人民幣。 第三期:光地展位價格為3000元人民幣/平方米(最小申請面積為36平方米);標準展位(9平方米,含標準展具配置)價格為30000元人民幣。 其中對聯合國公布的最不發達國家(具體名單見附件2)的參展商,給予免收展位費的優惠。免費展位數量(最多預留8個)限每個最不發達國家1個標準展位,按先到先得辦法安排,其余參展商需支付展位費用。 六、 參展申請 (一)申請條件 凡符合《參展條款》(詳見附件3)的境外企業,均可申請參展,并遵循專業產品對口優先、節能環保產品優先、高科技產品優先、行業領先企業優先、貿易逆差大的地區企業優先、特裝展位優先的招展原則。 (二)申請方式 企業可以直接向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進口展區招展總代理福建薈源國際展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總代理)報名參展,也可以通過總代理指定的招展分代理參展(參展申請表見附件4)。 (三)參展商和參展展品要求 1、參展商必須為根據適用法律在中國大陸以外的國家或地區合法注冊3年以上(含3年)的公司,且須提供公司注冊證書復印件(須加蓋公司印章)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2、參展展品須屬于《第116屆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參展展品目錄(進口展區)》范圍。 3、參展展品須在中國大陸以外地區生產,且須提供原產地證明復印件。 4、參展商在籌展時間進館布展前,必須向組展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出示所有展品的海關清單或ATA單證冊等原件,并提交相關復印件后,方能進館布展。 (四)招展時間 參展報名申請的截止時間: 第一期:2014年7月15日; 第三期:2014年7月30日 |